新乡高金药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公示内容
公示内容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》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为了做好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,我单位组织编制完成了《新乡高金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月桂氮卓酮、100吨高金噻酮、5吨维D钙片、5吨维C叶酸片、10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。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》(办水保〔2020〕160号)有关规定,对《新乡高金药业有限公司 年产200吨月桂氮卓酮、100吨高金噻酮、5吨维D钙片、5吨维C叶酸片、10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》进行自主公示,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自公示之日起,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,请向建设单位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反映。
1、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郜经理15537322256
2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先生 18638318730
新乡高金药业有限公司
2024年1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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